本报讯(记者 赵新培)2013年春节是我市烟花爆竹“禁改限”的第八个春节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在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下,2月9日(除夕)至2月14日(初五)我市燃放秩序良好,确保禁放点、销售点、燃放点安全,全市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目标基本实现。全市6.4万余处禁放点、1337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909个集中燃放点未出现安全问题,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伤情、火情数量同比明显降低,万人火情率和万人伤亡率均处于良好等级,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,依法、文明、安全燃放的目标取得阶段性成功。
为了做好初五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,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启动了应急指挥系统,市、区两级政府烟花办开通了指挥部,市公安局继续动用了卫星信号车和警用直升机,实时掌握全市及重点地区的情况;市城管执法局继续启动环境秩序保障方案,出动人员7000余人次,走上街头维护秩序。
据统计,除夕零时至初五晚24时,全市共销31.3万余箱烟花爆竹,同比去年56.4万箱,下降了45%,集中燃放持续的时间比往年有所缩短。从除夕零时至初五晚24时,全市共因燃放烟花爆竹伤人165人,同比下降22%,无死亡、摘眼球等情况;因燃放烟花爆竹接火警94起,同比下降45.6%。
市政府烟花办提醒市民,我市五环路内,初二至十五每天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正月十五24时后,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(原标题:6万余处禁放点未现安全问题)